標題: | 高青縣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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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113703227784283740/2023-5331754 | 文號: | 無文號 |
發(fā)文日期: | 2023-01-18 | 發(fā)布機構: | 高青縣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 |
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fā)<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相關要求編制。報告全文分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6個部分。
報告中所列數(shù)據統(tǒng)計期限自2022年1月1日始,至2022年12月31日止。報告電子版可在高青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zizhi99.com)查閱和下載。如對報告內容有疑問,請與高青縣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辦公室聯(lián)系(地址:山東省淄博市高青縣青苑路39號;郵編:256300;電話:0533-6983603;傳真:0533-6983603;電子郵箱:gqxzfj@zb.shandong.cn)。
一、總體情況
2022年,高青縣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國家和省市縣政務公開工作部署,不斷增強信息公開的規(guī)范性和主動性,增強城市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主動接受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
(一)主動公開
進一步完善政務公開各項制度,制定《高青縣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2022年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推動政務公開標準化規(guī)范化開展。2022年通過縣政府門戶網站、市縣各級媒體、“高青縣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微信公眾號等平臺發(fā)布信息275篇,比2021年增加62條。堅持政策性文件與解讀材料同步組織、同步審簽、同步部署,2022年共發(fā)布4篇解讀材料。做好回應關切,對市容市貌、噪音擾民等15件政府信箱群眾留言及時予以答復。
(二)依申請公開
2022年本機關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4件,上年度結轉0件。申請內容主要集中在城鄉(xiāng)規(guī)劃等領域。共作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4件,其中予以公開1件、無法提供3件。無結轉下年度繼續(xù)辦理件。本機關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費用,未因政府信息公開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據信息公開工作要求,制定了主動公開制度、依申請公開制度及保密審查制度等相關制度。按照“合法、全面、準確、及時”的要求及時進行動態(tài)更新調整,確保法規(guī)、政策和相關信息能夠及時主動、真實準確公開。修編《高青縣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基本目錄》《高青縣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進一步規(guī)范政務公開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在縣政府門戶網站開展“市政管理”“行政執(zhí)法”專欄,按照“內容準確、發(fā)布規(guī)范、更新及時”的要求,安排專人加強日常監(jiān)管和維護,做好信息發(fā)布審核工作、充分利用各類新媒體平臺,在“高青縣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微信公眾號,多形式、多角度發(fā)布城市管理工作信息,擴大信息公開的覆蓋面和影響力。
(五)監(jiān)督保障
及時調整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由局主要負責人任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負責推進全局政務公開工作,指定1名專職人員負責本單位政務公開工作。制定《高青縣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2022年政務公開工作培訓計劃》,組織政務公開培訓2次,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政務公開工作的相關文件等。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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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fā)件數(shù) |
本年廢止件數(shù) |
現(xiàn)行有效件數(shù) |
規(guī)章 |
0 |
0 |
0 |
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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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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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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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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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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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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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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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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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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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shù)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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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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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yè) 企業(yè)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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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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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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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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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qū)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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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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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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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wěn)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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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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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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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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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zhí)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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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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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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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xiàn)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3 |
0 |
0 |
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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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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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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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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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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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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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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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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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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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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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4 |
0 |
0 |
0 |
0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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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xù)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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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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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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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問題
202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還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xiàn)在:一是信息公開質量不高,還存在只重視信息數(shù)量,不重視信息質量的問題。二是回應群眾關切有待進一步加強,例如對群眾反映較多的城市管理、綜合執(zhí)法等方面的問題有時存在回應不及時的問題。
(二)改進措施
一是提高政府信息“含金量”,認真研究上級政務公開要點,嚴格按照重點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基本目錄要求公開信息,特別是嚴格規(guī)范信息公開內容,該公開的及時公開,推動信息公開向提高質量轉變。
二是進一步加大回應關切力度,通過開展“政府開放日”“政務公開日”等活動,主動聽取群眾意見建議,深入了解群眾需求和關心問題。同時,對于收到的群眾留言、12345投訴件等,嚴格按照規(guī)定時限予以答復,并規(guī)范答復內容,逐項作出回復,解答群眾疑惑,提高群眾滿意度。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一)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收取情況
本機關依申請?zhí)峁┱畔ⅲ鶕秶鴦赵恨k公廳關于印發(fā)<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魯政辦字〔2020〕179號)收取信息處理費。2022年本機關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費用。
(二)落實上級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情況
本機關嚴格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2022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2022年山東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以及《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2022年淄博市政務公開工作方案的通知》《高青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2022年高青縣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要求,扎實推進政務公開工作。
一是加強領導,完善機制。優(yōu)化調整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明確專人承擔具體任務,嚴格按照政務公開有關要求,根據人事變動以及工作需要,及時調整充實機關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人員,落實具體責任科室、責任人,通過健全政務信息公開組織機構,做到機構健全、人員落實、責任明確,以確保政務公開工作依法有序進行。二是強化教育培訓。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政務公開知識的培訓,積極參與上級部門舉辦的各類業(yè)務培訓,增強公開意識,提高發(fā)布信息、解讀政策、回應關切的能力。強化對局屬單位的指導交流,日常工作中多關注、多了解,認真整改存在的問題。年初制定政務公開業(yè)務培訓計劃,精心安排培訓科目和內容。三是規(guī)范運作,嚴格考核。規(guī)范公開程序,嚴格保密審查。堅持“誰提供、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對擬公開的內容建立保密等相應審查制度,所有擬公開的政務信息一律進行保密審查,保證公開內容的真實準確、不泄密;強化監(jiān)督考核,實行嚴格的考核和獎懲制度,采取日常督查和專項督查相結合的方式,認真落實政務公開工作的監(jiān)督考核制度的制定,機關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定期開展政務公開工作的檢查,并把政務公開工作納入各部門年度目標考核責任制進行考核,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考核結果作為評先評優(yōu)的一項重要依據。
(三)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xié)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情況
2022年,本機關共承辦縣十八屆人大一次會議建議3件,承辦縣政協(xié)十五屆一次會議提案7件,辦復率均為100%。除涉及國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議提案辦理復文或摘要以及辦理總體情況均在縣政府門戶網站建議提案辦理專題專題中予以公開。
(四)政務公開工作創(chuàng)新情況
一是依申請公開方面,按照政府政務公開要求,切實履行統(tǒng)計服務職能出發(fā),擴大政務信息公開范圍,規(guī)范依申請公開辦理機制,完善受理、審查、辦理、答復和保存?zhèn)洳榈拳h(huán)節(jié)流程。深入公開信息內容,提高政務信息服務社會能力,不予公開的說明理由和原因,可以公開的提供公開資料或查詢渠道,依法依規(guī)滿足群眾對城市管理工作信息的需求。二是政策解讀方面,對涉及社會公眾的文件或集體審議的重大行政決策,印發(fā)前期公開征求征求意見,做到文件和政策解讀同步發(fā)布,對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實施難度大、專業(yè)性強的政策和重大措施,深入解讀政策,解疑釋惑,傳遞權威信息。在公布時要注重運用客觀數(shù)據、生動實例等,提供政策解讀的針對性、科學性、權威性,在局網站、微信、微博、政務公開欄等多地點發(fā)布。
(五)有關數(shù)據統(tǒng)計說明
1.報告中所列數(shù)據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與數(shù)據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數(shù)差異。
2.行政許可數(shù)量、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數(shù)量,包括已公開和依法未公開的全部處理決定。
3.行政復議機關作為共同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只計算原行為主體的案件數(shù)量,不計算行政復議機關的案件數(sh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