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高青縣行政審批服務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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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11370322MB28522908/2023-5331468 | 文號: | 無文號 |
發(fā)文日期: | 2023-01-17 | 發(fā)布機構: | 高青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
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fā)<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相關要求編制。報告全文分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6個部分。
報告中所列數據統(tǒng)計期限自2022年1月1日始,至2022年12月31日止。報告電子版可在高青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zizhi99.com)查閱和下載。如對報告內容有疑問,請與高青縣行政審批服務局業(yè)務協調科聯系(地址:高青縣高苑東路7號;郵編:256300;電話:0533-6983502;傳真:0533-6983505;電子郵箱:gqxzwzxywk@zb.shandong.cn)。
一、總體情況
2022年,高青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國家和省市縣政務公開工作部署,不斷加大政務公開力度,創(chuàng)新公開形式,通過健全工作機制、規(guī)范公開內容、強化制度建設、拓寬公開途徑,提高信息公開的質量和水平,有力保障群眾知情權。
(一)主動公開
建立政務公開與政務服務融合發(fā)展機制,以政務公開為基礎,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便民服務為重點,以推動行政權力透明運行為核心,扎實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制定《高青縣行政審批服務局2022年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2022年通過縣政府門戶網站公開信息233條,比2021年增加85條;共發(fā)布政策解讀11篇,其中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發(fā)布3篇,微信公眾號發(fā)布8篇解讀。政府信箱收到2件群眾留言,按時答復2件,均在5個工作日內答復。
(二)依申請公開
2022年本機關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5件,比2021年增加3件,上年度結轉0件。申請內容主要為審批服務領域。共作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5件,其中予以公開3件、無法提供2件。2022年本機關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費用,未因政府信息公開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據工作實際及時調整本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基本目錄,方便群眾獲取政府信息。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審核管理,對擬定主動公開的信息,實行“分管負責人——科室負責人——信息制作者”三級審核制度,形成了多角度把關、多維度發(fā)力的動態(tài)調整工作機制。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定期在縣政府門戶網站公開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相關政策,拓展政務公開渠道,通過微信公眾號、今日頭條號、人民號、快手號、抖音號等對政務服務、企業(yè)開辦、辦理建筑許可等業(yè)務事項的政策文件、最新動態(tài)、政策圖解等內容進行分區(qū)域、系統(tǒng)化的公開公示。
(五)監(jiān)督保障
及時調整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分管副局長為組長,由業(yè)務協調科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每個業(yè)務科室指定一名同志,成立由8人組成的政務公開專項工作隊伍。堅持培訓內容標準化、培訓工作常態(tài)化,制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加強與相關科室的溝通,督促相關人員做到政務信息的及時上傳與公開,促進政府信息公開標準化、規(guī)范化、法制化建設。結合業(yè)務開展政務公開培訓3次,將政務公開工作貫穿至審批服務全過程。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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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fā)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guī)章 |
0 |
0 |
0 |
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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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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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14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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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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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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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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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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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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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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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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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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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yè) 企業(yè)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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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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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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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3 |
0 |
0 |
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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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qū)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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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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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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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wěn)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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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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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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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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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zhí)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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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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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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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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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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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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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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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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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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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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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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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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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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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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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5 |
0 |
0 |
0 |
0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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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xù)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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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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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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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問題
一是主動公開意識仍需提升。對工作的信息報送、主動公開的意識不夠,存在公開內容不深入、不全面等問題,不利于全局政務公開工作的開展和群眾的知情權。
二是信息公開工作培訓力度需要強化。部分工作人員對哪些信息應該主動公開、哪些可依申請公開、哪些依法不能公開把握還不夠準確,導致個別信息質量內容簡單,可參考性不強的問題。
(二)改進措施
一是提高認識,增強信息公開的責任感。進一步強化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學習和貫徹落實,增強信息公開工作的責任感,以確保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同時邀請專業(yè)人員進行培訓指導,提升本單位政務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業(yè)務水平,確保對外公開的信息準確無誤。
二是完善機制,增強信息公開的主動性。堅持依法公開工作總要求,認真履行行政審批服務局工作職責,及時主動公開行政許可事項、政務服務事項辦理程序、辦理指南,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對我局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jiān)督權,為打造黃河流域一流營商環(huán)境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一)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收取情況
本機關依申請?zhí)峁┱畔ⅲ鶕秶鴦赵恨k公廳關于印發(fā)<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魯政辦字〔2020〕179號)收取信息處理費。2022年本機關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費用。
(二)落實上級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情況
本機關嚴格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2022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2022年山東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以及《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2022年淄博市政務公開工作方案的通知》《高青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2022年高青縣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要求,扎實推進政務公開工作。
一是持續(xù)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培訓活動。對照上級要求,認真梳理,結合我局制定的學習計劃,定期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題輔導會議,深入學習信息公開申請登記、審核、辦理、答復、歸檔的工作制度,加強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隊伍建設,切實提高工作人員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是主動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系統(tǒng)目錄。以“群眾需求”為導向,依據依申請公開數據進行比對,借助大數據分析,明晰群眾普遍需求的信息,細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目錄,提高政府主動公開的針對性,推動形成依申請公開向主動公開轉化機制,充分發(fā)揮政府信息公開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
三是有效拓寬政府信息公開宣傳途徑。健全信息公開動態(tài)管理機制,通過微信公眾號等網絡方式多措并舉,適時加大行政審批工作宣傳力度,更好回應社會關切,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多便利,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設法治政府。
(三)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情況
2022年,本機關未承辦縣十八屆人大一次會議建議、縣政協十五屆一次會議提案。
(四)政務公開工作創(chuàng)新情況
一是精細化梳理事項要素,打好公開基礎。依托淄博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按照線上線下統(tǒng)一標準、與權責清單同步調整的原則,積極調度相關單位對申請事項要素進行精細化梳理。安排專人專責,對全縣依申請事項的辦理時限、辦理地點、網辦深度、通辦范圍、申請材料等關鍵要素進行問題排查,針對發(fā)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改完善。
二是開展上門活動,解決難點堵點問題。開展“送政策、送服務、促發(fā)展”活動,與經濟開發(fā)區(qū)、化工園區(qū)、各鄉(xiāng)鎮(zhèn)相關企業(yè)主動對接,進行上門服務。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科級干部,相關科室負責人、審批人員一行人來到重點項目、企業(yè)現場發(fā)放和宣傳各項惠企政策,講解相關審批事項辦理流程、辦理依據等,幫助市場主體紓難解困,對沖疫情影響,減輕企業(yè)負擔,全力促進企業(yè)復工復產、健康發(fā)展。
(五)有關數據統(tǒng)計說明
1.報告中所列數據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與數據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數差異。
2.行政許可數量、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數量,包括已公開和依法未公開的全部處理決定。
3.行政復議機關作為共同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只計算原行為主體的案件數量,不計算行政復議機關的案件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