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高青縣水利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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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113703224932139946/2021-5123565 | 文號: | 無文號 |
發(fā)文日期: | 2021-01-22 | 發(fā)布機構: | 高青縣水利局 |
本報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高青縣水利局辦公室綜合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編制。
報告全文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6個部分組成。
報告中所列數(shù)據(jù)統(tǒng)計期限自2020年1月1日始,至2020年12月31日止。報告電子版可在高青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www.zizhi99.com)查閱和下載。如對報告內(nèi)容有疑問,請與高青縣水利局辦公室聯(lián)系(地址:高青縣城中心37號;郵編:256300;電話:0533-6962141;傳真:0533-6775558)。
一、總體情況
(一)體制機制建設
2020年,高青縣水利局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和局黨組中心工作,深入貫徹落實黨的方針政策,積極落實國家和省、市、縣信息公開工作的有關要求,發(fā)揮政府網(wǎng)站信息公開第一平臺作用,強化工作措施,進一步完善制度,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由副局長董梅青同志分管,由辦公室具體負責實施,各業(yè)務科室專人配合。
(二)主動公開
1.在縣政府網(wǎng)站“建議提案辦理”欄目主動公開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xié)委員提案辦理情況。2020年主動公開縣政府承辦的13件縣人大代表建議、5件縣政協(xié)提案辦理情況,對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社會關切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建議和提案辦理復文全文予以公開。
2.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工作中的實際問題,完善水利局信息公開目錄,更新高青縣水利局信息公開指南,不斷擴大信息公開的廣度和深度,充實公開內(nèi)容,提高信息工作的透明度,及時將出臺的部門文件、政策落實第一時間在政府網(wǎng)站上發(fā)布。一是及時公開政府信息。2020年,高青縣水利局共辦理許可審批63項,行政處罰1項,行政強制1項,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22項。二是加大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力度,部門財政預決算及“三公經(jīng)費”,部門權責清單和服務事項清單、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在縣政府門戶網(wǎng)站上一一進行了公開;及時公開城市供水單位高青縣豐源水務有限公司管理制度、內(nèi)設機構、便民服務熱線電話,公開城市供水突發(fā)事故應急預案,每季度按時發(fā)布出廠水水質(zhì)檢測報告,接受群眾監(jiān)督。
(三)依申請公開
對于申請的信息可以公開的,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對于申請的信息不屬于本機關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公開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機關的名稱和聯(lián)系方式;對于較為復雜的申請件,主動與申請人溝通,了解群眾需求,避免因誤解引起行政
復議或行政訴訟。
1.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2020年,高青縣水利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0件,2019年度結轉(zhuǎn)政府信息公開申請0件。
2.收費和減免情況
2020年,高青縣水利局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過程中,未收取任何費用。
3.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2020年,高青縣水利局因政府信息公開被申請行政復議0件、行政訴訟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
緊緊圍繞《條例》要求,制定《高青縣水利局2020年度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對公文擬定公開屬性,對于主動公開的公文通過政府信息網(wǎng)站“部門文件”欄進行公開;不公開的公文標注“依申請公開”或“不予公開”。
(五)平臺建設
利用縣政府門戶網(wǎng)站、微信公眾號、信息公開欄、電子屏等方式和途徑,廣泛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加大“兩微一端”政務新媒體宣傳力度。“高青縣水利局”微信以“公開政務、服務民生、溝通交流、凝聚民生”為宗旨,及時發(fā)布我局部門動態(tài)、民生信息等信息。
(六)監(jiān)督保障
加大政務公開工作監(jiān)督保障力度。強化政務公開工作組織保障,積極參加上級組織的政務公開工作培訓,認真落實政府信息公開考核制度,不斷強化依法公開意識,提升政務公開業(yè)務水平,做好信息公開工作。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表格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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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nèi)容 |
本年新制作數(shù)量 |
本年新公開數(shù)量 |
對外公開總數(shù)量 |
規(guī)章 |
0 |
0 |
0 |
規(guī)范性文件 |
0 |
0 |
0 |
表格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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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nèi)容 |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shù)量 |
行政許可 |
21 |
0 |
63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29 |
0 |
22 |
表格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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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nèi)容 |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shù)量 |
行政處罰 |
182 |
0 |
1 |
行政強制 |
16 |
0 |
1 |
表格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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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nèi)容 |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
2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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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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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nèi)容 |
采購項目數(shù)量 |
采購總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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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購 |
0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shù)據(jù)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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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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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yè)企業(yè)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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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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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zhuǎn)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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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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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qū)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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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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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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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wěn)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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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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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nèi)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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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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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zhí)法案卷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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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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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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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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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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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xiàn)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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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nèi)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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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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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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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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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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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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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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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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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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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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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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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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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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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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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zhuǎn)下年度繼續(xù)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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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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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jīng)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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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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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單位領導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工作機制暢通、工作扎實,取得的一定成績。同時,2020年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表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公開內(nèi)容不全面。在實際工作中,存在政府信息公開內(nèi)容不全面,不及時,不嚴格按照文件和指標要求公開相應信息,導致有關欄目重點內(nèi)容比較少。
(二)公開信息內(nèi)容的理解還存在偏差。信息公開的內(nèi)容與公眾信息獲取需求之間仍然存在著差距。
針對存在的問題,2021年主要改進措施:
(一)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宣傳,進一步提高各單位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充分認識推行政務公開的重要意義。
(二)加強學習培訓,提高政府信息公開業(yè)務水平。積極參加上級舉辦的信息公開相關專題培訓,每年有重點、有側重地開展學習。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