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高青縣金融證券服務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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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123703225614052940/2021-5123169 | 文號: | 無文號 |
發(fā)文日期: | 2021-01-21 | 發(fā)布機構: | 高青縣金融證券服務中心 |
本報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高青縣金融證券服務中心綜合科負責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編制。
報告全文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6個部分組成。
報告中所列數(shù)據(jù)統(tǒng)計期限自2020年1月1日始,至2020年12月31日止。報告電子版可在高青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zizhi99.com)查閱和下載。如對報告內容有疑問,請與高青縣金融證券服務中心綜合科聯(lián)系(地址:高青縣城高苑路32號;郵編:256300;電話:0533-6967178;傳真:0533-6967178)。
一、總體情況
(一)體制機制建設
1.強化部署推動,明確責任分工。縣金融證券服務中心政務公開工作列入單位領導分工。進一步明確綜合科作為政務公開工作主管科室,具體負責組織協(xié)調、指導推進、監(jiān)督單位政務公開工作,并安排一名工作人員具體負責此項工作。切實做到機構到位、責任到位、人員到位,政務公開工作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
2.制定實施方案,完善工作制度。2020年初,機關黨組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2020年度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制定了《高青縣金融證券服務中心2020年政務公開實施方案》,對政務信息公開工作中公開組織保障、公開內容和形式、公開時限、保障措施等內容作了進一步明確規(guī)定,進一步完善了政務公開制度,有效提升了政務公開質量。
(二)主動公開
1.防范化解重大風險信息公開情況
根據(jù)要求,在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目錄下全年主動公開3條金融風險防控工作動態(tài)。
2.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xié)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示情況
2020年我單位收到1件人大代表建議,答復1件;收到2件政協(xié)委員提案,答復2件,滿意率100%,辦理情況均通過政務信息網站進行公開。
(三)依申請公開
1.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2020年,我單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0件,按時辦結數(shù)0件。在辦結的申請中:予以公開0件,部分公開0件,不予公開0件,無法提供0件,不予處理0件,其他處理0件。
2.收費和減免情況
2020年,我單位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過程中,未收取任何費用。
3.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2020年,本單位因政府信息公開被申請行政復議0件。其中,未經復議直接起訴0件,復議后起訴0件。在行政訴訟案件中,結果維持數(shù)0件,結果糾正數(shù)0件,尚未審結數(shù)0件,其他結果數(shù)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
加強政務信息規(guī)范管理,及時清理廢止、失效的政策文件信息。對于主動公開的公文通過政務信息公開平臺進行公開;對失效的文件定期進行清理。
(五)平臺建設
1.完善制度建設,強力部署推進。按照年初制定的2020年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方案要求,切實抓好各項任務落實。加強公文公開屬性管理,文件擬稿紙設有公開屬性欄目,文件起草審核過程中同步確定其公開屬性,規(guī)范發(fā)布程序和渠道。
2.加強平臺建設,拓展公開渠道。充分發(fā)揮政府網站作為政務公開第一平臺作用,按時維護更新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等欄目。積極推進政務新媒體建設,完善新媒體賬號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機制,持續(xù)加大新媒體推廣應用,集中開展處置和打擊非法集資專題宣傳;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做好金融知識普及和重要政策文件、文章的轉載發(fā)布,及時轉發(fā)熱點信息,強化政務新媒體宣傳作用的發(fā)揮。
(六)監(jiān)督保障
加強工作考核。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納入本單位年度綜合考核,明確各科室公開任務,落實工作責任。2020年12月4日,為更好的貫徹執(zhí)行政務公開工作要求,進一步提高我中心政務公開工作人員素質,按照年初制定的政務公開工作培訓計劃要求,召開了政務工作培訓會議。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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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shù)量 |
本年新公開數(shù)量 |
對外公開總數(shù)量 |
規(guī)章 |
0 |
0 |
0 |
規(guī)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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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shù)量 |
行政許可 |
0 |
0 |
0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2 |
0 |
2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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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shù)量 |
行政處罰 |
0 |
0 |
0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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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
本年增/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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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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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九)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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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shù)量 |
采購總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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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購 |
0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shù)據(jù)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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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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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yè)企業(yè)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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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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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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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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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qū)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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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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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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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wěn)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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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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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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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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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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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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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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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zhí)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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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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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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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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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xiàn)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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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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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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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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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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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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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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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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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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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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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xù)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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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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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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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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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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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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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主要問題
1.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內容與公眾的需求還存在一定差距;
2.政策解讀環(huán)節(jié)薄弱,解讀專業(yè)性不強、數(shù)量不多,回應形式單一。
(二)改進措施
1.深化信息公開內容。整合資源,加強信息的收集、整理,提高公開信息的價值,擴大信息公開范圍,增強信息發(fā)布主動性、權威性和時效性;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2.健全政務公開工作機制。將政務公開工作細化分工,責任落實到人,及時督促各責任科室及時報送各欄目信息,形成工作有部署、實施有檢查、年終有考核、違規(guī)違紀有責任追究的工作機制,增強工作推力,確保政務公開取得成效。
3.重視關鍵領域回應。對于群眾關注的中小微企業(yè)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和地方性金融風險處置問題,將繼續(xù)堅持專線、專人設置,提升政策文件解讀能力,及時主動做好政策解讀工作,回應社會關切,保障公眾知情權、參與權、監(jiān)督權。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